据报道,正在求购曼联的拉特克利夫爵士可能会因为欧足联的规定被迫卖掉他在法甲所拥有的尼斯。
\n\n来自ESPN的消息表示,如果能够成功从格雷泽家族手中买下曼联的所有权,吉姆-拉特克利夫爵士可能被迫出售他在尼斯俱乐部的股份,以避免他手中的一支球队被排除在欧冠之外。
\n尽管欧足联主席切费林曾在3月早些时候表示,欧足联已经准备好重新审查有关多俱乐部所有权的规定,但如果曼联和尼斯在他的所有权下都有资格参加欧足联的同一项赛事,拉特克利夫爵士还是会违反现有的规则。
\n欧足联的俱乐部比赛条例第5条涉及到了赛事的完整性和多俱乐部所有权,这项规则禁止由同一个人或集团控制的两家俱乐部参加同一项赛事。2017年,欧足联的一个财务专家小组接受了红牛集团对莱比锡和萨尔茨堡红牛——在欧足联赛事中被称为FC萨尔茨堡——的管理结构进行了充分的重组和分离,这使得这两家分别来自德国和奥地利的俱乐部能够一起参加欧冠。
\n但是,除非拉特克利夫爵士和英力士集团能够淡化他们在尼斯的利益关系,否则他们将面临尼斯或者曼联违反欧足联条例第5.02条的风险,这项条例规定了如果同一个人或集团拥有的两家具乐部有资格参加同一项赛事时将会采取的步骤。如果两家俱乐部都在各自的联赛中获得了参加欧冠的资格,那么联赛排名更高的俱乐部将会占据一席之地,这意味着如果曼联获得第四名,而尼斯获得法甲前三名,那么曼联将错过参加欧冠的机会。
\n该条例规定:“如果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俱乐部未能达到旨在确保赛事完整性的标准,那么根据以下标准(按降序适用),其中只有一家俱乐部可以参加欧足联俱乐部赛事:在竞技层面有资格参加最负盛名的欧足联俱乐部赛事的俱乐部(即按降序排列:欧冠、欧联杯和欧协联);在国内联赛中排名最高的俱乐部;其协会在准入名单中排名最高的俱乐部。”
\n同样在竞购曼联的谢赫-贾西姆-本-哈马德-阿勒萨尼如果成为曼联的老板,他也可能需要被迫证明自己在巴黎圣日耳曼的经营中没有任何影响力,而巴黎圣日耳曼是由卡塔尔体育投资公司所拥有的。但作为尼斯的所有者,如果拉特克利夫爵士在收购曼联的竞争中成为成功的竞标者,他的影响力将自动受到欧足联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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